克服投降危险,力争时局好转*(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9-01 00:00:00汪精卫公布卖国协定⑴和蒋介石发表告国人书⑵之后,一方面,和平空气必受一个打击,抗战势力必有一个发展;又一方面,则“军事限共”和“政治限共”还会继续,地方事变还会发生,国民党有强调所谓“统一对外”以进攻我们之可能。这是因为在最近时期内,抗战和进步势力还不可能发展到足以全部压服投降和倒退势力的缘故。我们的方针,就在于在全国范围内一切有共产党组织的地方,极力扩大反对汪精卫卖国协定的宣传。蒋的宣言表示了他要继续抗战,但是他没有强调全国必须加强团结,没有提到任何坚持抗战和进步的方针;而没有这种方针,便无法坚持抗战。因此,我们应该在反汪运动中强调如下各项:(一)拥护抗战到底的国策,反对汪精卫的卖国协定;(二)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打倒汉奸汪精卫,打倒汪精卫的伪中央;(三)拥护国共合作,打倒汪精卫的反共政策;(四)反共就是汪精卫分裂抗日统一战线的阴谋,打倒暗藏的汪派汉奸;(五)加紧全国团结,消灭内部磨擦;(六)革新内政,开展宪政运动,树立民主政治;(七)开放党禁,允许抗日党派的合法存在;(八)保证人民有抗日反汉奸的言论集会自由权;(九)巩固抗日根据地,反对汪派汉奸的阴谋破坏;(十)拥护抗日有功的军队,充分接济前线;(十一)发展抗战文化,保护进步青年,取缔汉奸言论。以上这些口号,应公开发布之。各地应大量发表文章、宣言、传单、演说和小册子,并增加适合地方情况的口号。
延安定二月一日召开反对汪精卫卖国协定的民众大会。各地应在二月上旬或中旬,联合各界和国民党抗日派,普遍举行民众大会,掀起全国反投降反汉奸反磨擦的热潮。
注 释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的指示。
〔1〕指一九三九年十一月日本帝国主义交付汪精卫集团的《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该“要纲”由脱离汪精卫集团的高宗武、陶希圣一九四○年一月在香港公布。主要内容有:汪伪政权承认“满洲国”;确定日本在蒙疆(指长城线以北地区,包括长城线在内)、华北、长江下游和华南沿海特定岛屿的不同的政治、军事、经济特权;自中央到地方的伪政府,都由日本顾问或职员监督;伪军和伪警察,由日籍教官训练,武器也由日本供给;伪政府财政经济政策,工业、农业和交通事业,都由日本控制;一切资源,任由日本开发利用;汪日共同防共等等。汪精卫集团于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与日方秘密签订了这个卖国协定,其内容有所修改。
〔2〕指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由国民党中央社发表的蒋介石《为〈日汪密约〉告全国军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