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宾馆报废地源热泵空调机组残值回收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文章来源:天下韶山网 作者:韶山宾馆 时间:2026-07-27 17:43:24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宾馆的委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25〕20号)及《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湘财资〔2023〕13号),对韶山宾馆两台报废的地源热泵空调机组残值回收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价,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韶山宾馆报废地源热泵空调机组残值回收项目(第二次)
2、竞价需求:详见附件。
3、合同履行期限:拆除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日历天。
二、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竞价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拆除、再生资源回收及环保处置能力;涉及依法需要备案或者由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实施的事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价活动。
三、竞价保证金
3.1 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2 竞价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提交时间:现场报名时提交交纳保证金证明。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3.4户 名: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 号:18192101040005153
3.5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必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的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是“项目名称”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3.6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成交价款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竞价、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不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约支付价款等情形的,保证金可不予退还;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依法追偿。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9日止,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3、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③提交保证金交纳证明。以上资料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该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微信、邮件、电话等报名方式)。
五、竞价时间、地点、要求
1、竞价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竞价地点:韶山宾馆2号楼2楼常委会议室
六、竞价方法及收入缴存
1.统一组织竞价人踏勘现场,竞价人应自行核实标的现状,再由竞价人一次性报价(报价现场填写,时长10分钟)。
2.报价最高为成交单位;最高报价相同的,组织同价竞价人再次报价。信息公告期满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时,按照规定补充公告7个工作日后处理。
3.此次所得残值收入,依规缴存国库。
4.代理机构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5.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成交结果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公示。
七、相关法律责任
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约支付成交价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天下韶山网及资产所在现场同步发布。
九、业主、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业主信息
(1)名 称:韶山宾馆
(2)地 址:韶山市韶山冲故园路16号
(3)联系人:陈帅军
(4)电 话:0731-55685101
2、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3)联系人:李敏 张相悟邓思怡
(4)邮 编:411100
(5)电 话:0731-58560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