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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7-18 09:55:55

  根据《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28日。请各位考生在天下韶山网及时关注准考证发放公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单个加密压缩文件,每个文件名称对应每个考生姓名,解压密码为考生个人身份证后6位数字或字母。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韶山市韶山冲韶山学校小学部(韶峰路和校园路路口上坡往西约150米处),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开考时间15分钟后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应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天下韶山网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三、笔试防疫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笔试安全进行,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以及当前国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以下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身体健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五)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纸质健康码、纸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因防疫要求,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六)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的;

  2、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7月14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5、7月14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6、7月14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7月22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时须全程配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九)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属地考区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为维护全体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组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和有关工作安排。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人员名单

  2. 考生承诺书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人事处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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