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办公室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乡村教学活动积分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井冈山管理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23-03-21 14:47:45井冈山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市属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乡村教学活动积分奖励办法》已经管理局、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乡村教学活动积分奖励办法
为深入推进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全国品牌改革提升,鼓励红色教育培训向乡村教学点延伸,促进红色教育培训全域发展,打造红色教育培训助力脱贫致富、乡村振兴新模式,让红色教育培训成为推动革命老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关于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井冈山“三最一跨”奋斗目标实现,通过引导来山参加红色教育培训的学员前往乡村教学点、拓展基地开展专题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拓展训练等红色教育培训活动,既延伸红色教育培训精品线路,丰富红色教育培训内容,又促进乡镇创新发展,实现红色教育培训与脱贫致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助推红色教育培训全域发展。同时,延伸红色教育培训产业链条,深化产业融合,发挥红色教育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的强大作用,让井冈山的城乡“连起来”、全域“活起来”、一二三产业“动起来”。
二、积分考核及认定
对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在乡村开展教学活动,购买餐饮、住宿、讲解、拓展培训、民俗体验、农事体验等服务项目,实行积分制。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1.人次: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每引导1名学员在1个乡村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积1分。
2.餐饮: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在乡村点每采购1人次用餐,积2分。
3.住宿: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在乡村点每采购1间·晚客房住宿,积5分。
4.教学: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在乡村点租用讲习所、拓展基地的,每租用1课次,积20分。
积分认定程序:
1.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提前1天以上通过“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将培训线路安排报红培办备案。
2.乡(镇、场)、接待点(村委、合作社)对人次、餐饮、住宿、教学等活动在积分认定表上签字盖章确认,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在该培训班结束3天内将确认回执、消费票据和活动影像资料报红培办审核。
3.红培办进行抽查审核认定。
三、奖励机制
由红培办对红色教育培训机构乡村教学活动进行考核,对年度总分5000分以上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总积分前五名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授予红色教育培训特别贡献奖。同时,对积分实行阶梯式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保障。本办法奖励机制试行一年,且只适用于在井冈山登记注册、在本地纳税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并在茨坪镇、新城区、龙市镇建成区范围外乡村开展的教学活动。
1.年度累计积分在10000分(含)以下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每1分奖励1元。
2.年度累计积分在10001分以上50000分(含)以下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每1分奖励2元。
3.年度累计在50001分以上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每1分奖励3元。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取消所有积分奖励:
1.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在积分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恶意骗取积分奖励的;
2.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3.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有套、逃景区大门票行为的;
4.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有刑事犯罪行为的;
5.红色教育培训机构被下发整改通知、点名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乡(镇、场)、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整合当地的组织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一步挖掘当地红色资源优势,积极扶持发展农家乐、民宿、红色讲习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大力开发现场教学点和现场教学课程,培育当地讲解服务人才,明确专人负责,主动搞好对接,抓好落实。
(二)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主动作为,将乡村教学模式列入机构自身运行机制,做好常态化运转。
(三)红培办要强化督查考核,加强日常审核,杜绝积分考核弄虚作假,做到考核公平公正,对出现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局市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责,优化服务,为红色教育培训乡村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