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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研学讲师公告

 文章来源:​​​​​​​​​​​​​​​​​​​​​​​​​​​​​​​​​​​​​​​天下韶山网  作者:  时间:2024-11-26 10:16:42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是全国唯一系统展示毛泽东主席生平业迹、思想和人格风范的纪念性专题博物馆,为全国优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为做好我馆红色研学授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研学讲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指导监督下,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韶山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红色研学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考核人员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符合研学讲解授课要求;

3. 回避原则。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招聘计划数1个,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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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岗位年龄要求,年龄28岁以下是指199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9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天下韶山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①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冲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办公区1-402室(人力资源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②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压缩,以压缩包(名称为“研学讲师+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2321016328@qq.com。

3. 报名材料

①《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根据材料撰写一篇研学课件。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撰写课件试讲、才艺展示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100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由馆方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从业人员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下韶山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六、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期为3个月,实行不定期考核,个人可提前申请上岗考核,连续两次考核未达到要求人员馆方可随时终止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馆方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七、受聘待遇

1. 提供工作餐和工作服。

2. 岗前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1000元/月。

3. 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月收入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月收入不低于70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

1. 本公告由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 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0731—55651875(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人力资源部)

3.举报电话:0731-55651015(省韶山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附:《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编外合同制研学讲师报名登记表》.docx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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